政府信息宣传月简报

 

韶关市物价综合法制科     2         2010815

 

市物价局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以来,市物价局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物价部门依法行政,服务韶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实行“阳光行政”,实施价格决策听证会,是市物价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和亮点之一。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自来水价格、管道燃气价格、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均按法定程序实施价格决策听证会。在召开听证会之前,通过《韶关日报》刊登听证《公告》,公开邀请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听证会;在韶关价格信息网公布拟提交听证会讨论的《调价方案》。在听证会上,认真听取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新闻媒体作全程跟踪报道。既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又将物价部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防止部门内部“暗箱操作”,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如去年调整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和今年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通过听证参加人的论证和《韶关日报》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得到市民的理解与支持,使重大的调定价项目得以平稳出台。其中: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2009年的征收总额由2007年的570万元增加到1380万元,为成功“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提高城市品位提供资金保障;市区污水处理费年约增加1200万元;自来水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年约增加500万元,确保韶关生态示范区的健康发展。

为改变物价部门与公民交流的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市物价局还在韶关价格信息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市民从中了解物价部门的职能、办事程序、价格法律法规和价费标准等内容。同时,该局全面推进价格政策进学校、进医院、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的“七进”活动,让广大市民了解国家的价费政策,把价格法律法规送进基层、送给群众,有效地提高价格透明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市物价局还采取请进来的办法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聘请10名廉政(执法)监督员,对定价批费、行政处罚等价格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促进物价部门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