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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物价局文件
韶价[2010]32号
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部分药品价格
执行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药品 价格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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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圳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韶关区域办事处。 |
主办:价格管理科
电话:8884070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粤价〔2010〕73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2760号)转发给你们,文中已明确价格水平的,按其规定执行;未明确具体价格的品种规格,由企业报我局核定正式价格(企业申报时应提供产地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产地零售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发改办价格〔2009〕27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经研究,对部分药品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委发改价格〔2009〕2489号文中公布的部分药品价格,按本通知附表执行。
二、我委发改价格〔2006〕1542号文附表二中替考拉宁注射剂的生产企业由“法国赛诺菲安万特(Gruppo
Lepetiti S . p .A . ) ”变更为“赛诺菲安万特”。发改办价格〔2009〕
1239号文中海南普利制药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变更为“双氯芬酸钠肠溶缓释胶囊”。发改价格〔2007〕312号文附表一和附表二中西黄丸的剂型由“水丸”变更为“糊丸”。
三、取消发改价格〔2007〕645号文附表一中公布的止痛化癥胶囊和少腹逐瘀胶囊价格,及发改价格〔2006〕2989
号文附表一中公布的孕三烯酮胶囊和甲钻胺胶囊价格,暂由各地根据企业成本情况制定临时价格。
四、注射用尖吻腹蛇血凝酶、牛黄清感胶囊属专利药品,在我委核定价格前,暂由各地制定临时价格。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奥扎格雷钠,在与日本小野药品工业株式会社协议期内,暂按原研制药品定价,具体价格由各地制定。
附表:部分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修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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