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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仁化县湾头水利
工程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韶价[2010]81号
广东电网公司韶关供电局,仁化县湾头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仁化县湾头水利枢纽工程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粤价[201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九月十三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仁化县湾头水利枢纽工程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粤价〔2010〕202号
韶关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韶关市物价局报来《关于要求核定仁化县湾头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韶价〔2010〕39号)悉。经研究,核定仁化县湾头水利枢纽工程水电站的不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038元,自水电站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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