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区有关公交线路
空调车票价问题的通知
韶价[2010]116号
韶关市公共汽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车执行空调车票价的请示》(韶公汽字[2010]27号)悉。鉴于你公司13路、16路、17路、20路、湾头专线、糖寮专线等6条线路的公交车辆更换为全新空调车,根据市政府十二届35次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局制订的韶关市区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同意你公司以上6条公交线路的空调车执行空调车票价,即2.00元/人·次,并从空调车投放运营之日起执行。
鉴于调整公交车票价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请你公司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解释工作,提供优质公交服务,确保乘车环境舒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