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韶关市坪石发电B

45号机组脱硫电价的通知

 

 

韶价[2011]50

 

 

 

广东电网公司韶关供电局,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韶关市坪石发电厂B45号机组脱硫电价的批复》(粤价[2011]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韶关市坪石发电厂B45号机组脱硫电价的批复

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粤价〔201187

韶关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韶关市物价局报来《关于要求核定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4、#5机组脱硫电价的请示》(韶价〔201123号)悉。经审核,韶关市坪石发电厂B45号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已通过国家环保部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意此两台机组的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增加1.5/千瓦时(含税)的脱硫电价,自201112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