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物价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确定的发展目标任务以及《2010年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依法公开各类价格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推动韶关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依法公开价格信息

(一)在韶关价格信息网公开价格信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精神,以“真实准确、廉洁高效、勤政便民”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结合价格工作实际,依法公开各类价格信息。一年来,按照政府信息工作有关规定,将物价法规、价费标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予以公开,共公开各类信息75条,其中,主动公开39条,依申请公开36条。现行文件查阅,由市档案馆负责办理,已将归档文件全部移交市档案馆。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根据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韶政公[2010]1号)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

1、领导重视,周密安排。根据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韶政公[2010]1号)精神,制定了《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和形式。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宣传月活动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法制科负责制定活动方案、撰写宣传稿、编写简报、做好总结,做到宣传工作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在《韶关日报》发表“市物价局推进信息公开——‘阳光物价’服务百姓”的新闻稿,以及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市物价局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稿件,宣传市物价局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物价部门依法行政,服务韶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在韶关价格信息网宣传《条例》,进行固定字幕宣传,制作“公开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的标语在网站宣传。三是编写《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简报》2期。四是完善物价局墙报栏,将物价局办事流程、各科室主要职责墙报栏公布,方便群众前来办理价格事务。

(三)发挥价格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作用。在政务大厅安置电子显示屏,印制各种价格政策资料和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和查询。一年来,共核发《收费许可证》111宗。没有因工作服务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得到企业和群众的好评。

(四)开展“惠农政策进千万农户”活动。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向全市农户发放《惠农政策进千万户手册》38万册,将惠农政策送进千家万户,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二、实行“阳光行政”,提高价格决策透明度

实施价格决策听证会,是市物价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之一。对市区出租汽车客运票价的调整,能按法定程序实施价格决策听证会,公开邀请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听证会;在韶关价格信息网公布拟提交听证会讨论的《调价方案》;并邀请新闻媒体作全程跟踪报道。既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又将物价部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防止部门内部“暗箱操作”,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为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积极利用价格杠杆服务韶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扩大公众对价格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有效、顺畅、权威、快捷的新闻传播和沟通渠道,确保物价部门对外新闻宣传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制定了《韶关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

201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О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韶关市物价局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1110

(一)2010年公开信息及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2010年信息公开数

75

主动公开信息数

3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О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2)“非本部门掌握”数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4)“免予公开范围”数*

 

5)其它原因

 

* 免予公开范围指《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

府信息范围。

(三)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О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О

行政诉讼数

 

行政申诉数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6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