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物价局下设的价格监督检查所受理价格和收费价格违法行为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工作。并依法定程序对价格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再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 12358电话价格投诉:

    当您的价格或收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韶关市物价局设立的“12358”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我们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您投诉的情况进行查证,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制止价格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有赖于社会的支持和配合。韶关市物价局将热情为您服务。

   投诉电话受理时间 :国家机关办公时间。

  • 价格投诉要求具备事项

    (一)投诉人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以方便我们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二)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等。以方便我们对投诉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三)具体的举报内容、有关证据。

  • 价格投诉不予受理范围: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被举报人的;

    (三)超过《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时限的;

    (四)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复查、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