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信息



2008年度

2009年度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01     2009113

▲我市取消和停征6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我市开展春运客运票价专项检查

我市取消和停征6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最近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我市从本月起,应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69项。

取消的项目有61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珠算证书工本费;暂住证工本费、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义务教育借读费、义务教育杂费、公派出国留学评审费、公派出国留学报名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工本费、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工本费;社会团体登记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和变更登记费;货物进出口证书工本费、单证费;房屋拆迁管理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费、土木工程师执业印章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医疗器械生产准许证审查费、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费、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费、协调调出调入争议费;导游证IC卡工本费;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费;护士注册费、执业医师注册费(含执业医师证书费)、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工本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试合格证工本费、医师资格证书工本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兽药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新饲料添加剂注册审批费、进口饲料添加剂注册审批费、农机服务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海员证(含加急)工本费、船员适任证书(含海船及内河船舶)工本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海员服务簿工本费、航海专业培养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事业单位登记费;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工本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航道养护费。

停止征收的项目有8项: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工本费、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本费、制剂许可证工本费;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取水许可证费;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日前,我局已向有关收费单位发出取消或停征收费的通知,要求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到市价格政务中心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同时缴回原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确保国家清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我市开展春运客运票价专项检查

 112日至219日,我市物价部门开展春运客运票价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旨在落实春运客运票价政策,保护旅客利益,特别是农民工等低收入旅客的利益,及时制止趁春运之机哄抬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

重点检查火车、公路客运、市内出租小汽车票价及相关的延伸服务收费,各种客运票价票务代售点的收费,以及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同时,检查自200911日起国家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的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检查班车票价计算是否正确。

我局采取直接检查、重点抽查、联合检查、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暗访调查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检查,并发挥12358价格投诉电话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保证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减负的春运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春运的顺利进行。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02     2009123

▲我市价格协会喜获殊荣

2008年我市价格调控成效显著

我市价格协会喜获殊荣

 112日,中国价格协会授予韶关市价格协会“二ΟΟ八年全国价格协会系统先进单位”称号,并邀请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卢隆昇赴京出席颁奖大会。

市价格协会成立于20024月。多年来注重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价格政策,在2008年先后开展纪念《价格法》颁布10周年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上线“民声热线”、向市民派发《价格法》、《市区市民价费指南》1.5万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价格法律意识;现场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和投诉38宗,较好地化解价格矛盾,为民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协助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涉及服务对象29万户。

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去年以来,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等7个部门组成评委单位,以房地产行业为重点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历经长达8个月的申请、考核、初评、公告、确定五个阶段,对房地产企业从执行法规政策、内部管理、明码标价、提供价格服务、价格结算、信用情况等7个方面20项指标进行量化评分考核,评出11家房地产企业为价格诚信单位,以此营造价格诚信的良好氛围,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价格环境。此外,还配合工商、质检、经贸、宣传等单位,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

2008年我市价格调控成效显著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物价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局用科学发展观统揽物价工作,着力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保持了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成效显著。既没有因价格管理和突发事件引发市场价格异动,也没有因价格政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创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为韶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5.1%,低于全国5.9%和全省5.6%的涨幅,把价格涨幅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之内。市场价格主要呈现“两低一高”特点:

1、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降低了。一是猪肉上肉价格目前每市斤910元,比春节期间每市斤1314元下降了34元。二是瓶装液化气价格目前市区每瓶零售价为86元,比20087月上旬的116元下降了30元。三是出台《韶关市(县)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方案,比省定价格总体下调了5.18%,每年可减轻群众经济负担1.1亿多元,有利于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与生产成本相关的生产资料价格调低了。一是建材价格下降了20%以上,如钢材价格最高5700/吨到目前的3700/吨。二是成品油价格下降,平均下降1000/吨左右。每升下降了0.86元至1.09元。三是对持有2008年进出广东春运证的非广东省籍营运客车降档收取路桥通行费;本省籍公路营运客车免征2008年春运期间40天养路费和公路客运附加费,减负金额42.26万元。四是取消和调低收费共8宗,为企业和群众减负约1000多万元。

3、与生产效益提高有利的产品价格调高了。一是提高了稻谷和烟叶收购价格,其中烟叶提价幅度为20%,这两项全年可增加农民收入6073.5万元。二是争取和落实了脱硫电价政策、小水电丰枯水期的峰谷电价、提高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这些政策的落实,为我市年增加6.32亿元收益,为全市GDP的增长贡献了一个多百分点。三是从200841日起,将韶关市区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从原0.40元调整为0.50元,全年增加450多万元,减轻环境治理经费不足的压力。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03     200925

 我市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平稳

    为让市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物价局非常重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调控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运行情况,采取市场检查、价格监测及提醒告戒等多种手段,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了春节市场价格平稳,为营造良好的节日价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扩大居民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了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春节前夕,市物价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春运价格检查和节前市场价格巡查。120日,副市长邹永松在市物价局卢隆昇局长的陪同下深入市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液化气站等地进行价格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价费环境良好。节日期间,局领导坚持带班制度,并每天安排专人值班,春节期间共安排各类值班30多人次,及时跟踪掌握市场价格运行情况。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物价局坚持价格监测一日一报制度,认真做好粮油、肉禽蛋菜、医疗服务、交通运输、汽油、瓶装液化气及旅游市场价格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实行定时采集、分析、整理、汇报,密切关注市场生活必需品和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从目前的监测情况看,春节期间,我市各类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

三、积极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充分运用价格提醒、告诫等价格手段,在节前通过向商贸、交通运输、旅游、餐饮等行业发放价格提醒函、告诫书等方式,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针对春运客运票价问题,市物价局在充分分析近年来春运票价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价格投诉热点的基础上,专门召集市区3家客运公司和3家车站负责人开会,认真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醒告戒经营企业要强化价格管理,做好春运服务,共同维护春运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充分利用韶关市价格信息网宣传价费政策。

四、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在春节期间市物价局派出2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市区和各县的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副食品市场价格、客运票价、旅游景点、饮食业、客房及液化气等价格巡查。从巡查的情况看,我市商品供应充裕,市场价格平稳,各商家都能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宾馆、车站、旅游景点严格实行收费公示,没有发现价格欺诈和哄抬价格行为。严格值班制度,保证“12358”价格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群众的价费投诉、咨询共10多宗,咨询较多的是交通、客运行业的价格政策。汽车客运票价按照上限价格执行,有些旅客难以理解;其次停车场收费问题,如投诉南华寺停车场收费问题(小车每辆20元),立即派出检查组到实地进行调查,并责令停车场改正其乱收费行为,并按有关价格政策严肃处理,将调查情况反馈投诉者。

五、启用价调基金199万元。节前,经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启用199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市、区“菜篮子”基地生产,建立和巩固畜牧业、生猪、水产基地,确保节日市场供应,稳定副食品价格,安定群众生活。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04     200929

着力解决热点难点 构建和谐价费环境

    2008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建和谐韶关”的目标,努力发挥物价职能,运用价格杠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序化解价费矛盾,有效优化价费环境,为维护韶关的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有效调控市场价格,缓减群众生活压力。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确保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的部署,我市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采取提价申报、提价备案制度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价格检查,动用价格调节基金500多万元扶持“菜篮子”建设和补贴困难群体,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政策,抑制物价过快上涨,有效调控市场物价,减轻群众生活压力。12月份,主要商品价格总体回落;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5.1%,低于全国的5.9%和全省的5.6%的水平,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积极争取电价政策,解决上网电价难题。一是主动出击,积极与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沟通,争取提高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政策和落实脱硫电价政策,为我市三间燃煤电厂年增加收益高达6.02亿元,为全市GDP的增长贡献了1个多百分点。二是认真破解上网电价的难题,在落实小水电上网最低保护电价政策的基础上,经政府同意,于20088月底出台了《关于我市有库容调节能力小水电企业上网电量计价方式的通知》,每年可为有库容调节能力的小水电企业增加2000万元以上的收益。三是落实乳源东阳光用电价格政策,每年为该企业减负2000多万元。四是从200851日起大幅度降低销售电价,全市降价总额为2.11亿元;从61日起全国统一提高销售电价2.78分,全市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用电共提高1.1亿元。这两次调整电价相抵,全市还是降低了销售电价1亿多元,有效地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管,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是调整和落实《韶关市(县)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方案,年减轻群众经济负担1.1亿元,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行为。三是开展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社会上的多数零售药店都能按照政府列管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内销售药品;计划内的疫苗能执行免费政策,但计划外的疫苗有部分品种超过规定的进销差率。四是积极配合省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试点改革工作,试点改革的前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减轻学生家长负担。200810月起,我局会同教育局等7部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全市参加了自查自纠的408所大中小学校中的201所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群众负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的有关政策,年减轻全市学生家长负担约1.99亿元。

调整收费标准,为“创卫创园”服务。调整韶关市区污水处理费。从200841日起,将韶关市区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从原0.40元调整为0.50元,全年增加450多万元,减轻环境治理经费不足的压力,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加强出租车价格管理,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20086月份国家提高成品油价格后,增加了出租小汽车运营成本,因价格问题而引发社会矛盾。为做到未雨绸缪,我局密切关注,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稳定了出租小汽车营运价格秩序。一是发挥价调基金的作用,经市政府批准,于2008年下半年拨付100万元价调基金用于对市区641辆出租小汽车实行油价补贴。二是免收出租小汽车临时停车费,出台《韶关市物价局关于市区出租小汽车免收临时停车费的通告》。规定从200891日起,出租小汽车在市区(包括医院、学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居民住宅区等)场所运营期间免收临时停车费。三是微调出租小汽车起步价。经市政府同意,采用简易听证程序,从20081215日起微调起步价,由原来5/2.5公里调整为5/2公里,其它运价不变。据测算,这些政策出台,每年可为每台出租小汽车增加收入15708元,有效化解油价上涨压力。四是开展涉及出租小汽车收费专项检查。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2008年先后取消或降低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工商信息中介服务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等收费项目共8宗,为企业和群众减负约1000多万元。二是落实路桥收费年票制,提高我市旅游城市的品位,改善和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三是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对应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共清理了69项,并从200911日起执行,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近5亿元。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05     2009216

▲我市物价部门喜获多项国家级殊荣

▲我市启用价格执法专用车

我市物价部门喜获多项国家级殊荣

 日前,我市物价部门捷报频传,喜获多项国家级殊荣: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授予韶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2007-2008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集体”、授予南雄市物价局郭锦雄同志为“2007-2008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个人”;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授予韶关市价格监测中心“2008年全国价格监测工作优秀单位”、授予韶关市物价局邓实清同志“2008年全国价格监测工作优秀个人”;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授予韶关市价格认证中心“2006-2008年度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市价格成本调查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精心组织开展了22个常规调查品种价格成本、农户种植意向、存粮、购买农资情况的调查,做好早晚籼稻、烤烟、生猪的成本预测和成本直报等工作,为我市制定农业政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供了决策依据;对食盐经营成本、公路客运票价定价成本、有线电视收视服务费定价成本、中小学教育培养成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市区管道燃气运营成本以及市自来水运营成本进行了监审;协助曲江区、仁化县做好管道天然气调价成本监审。

我市负责的日常价格监测工作有七大类24项共计400多个主要商品、粮食和服务价格,并承担着各个时期的临时价格监测和专项价格监测工作,2008年共上报各类监测数据16578条。其中《城市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城市居民日用工业品消费品零售价格》、《城市居民服务价格》、《成品粮》属全国价格监测定点项目,分别采用旬、月报的方式采价和报价。为能采集到最新的市场价格信息,我价格监测中心人员克服了种种困难,在经费不足、交通工具缺乏的情况下,在“春节”、“五一”、“十一”、“元旦”等节假日期间更是加班加点,按时完成了各项采价上报任务。特别是2008年初冰灾引发出现的主要食品猪肉、食油等部分农产品、燃气、燃油价格上涨,突发事件市场价格的波动成为人民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启动了一日一报的紧急机制,在春节期间安排了专人采价和实行值班制度,为政府提供了翔实的价格资料。

市价格认证中心按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各项工作。2008年接受委托和受理各种业务共计7867宗,涉及金额达4994.984万元。价格认证领域进一步拓宽,一是开展政府公车定点维修价格认证工作, 2007年以来共完成7000多台次公务用车维修价格认证,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节约公共资金236万元,为此,2008年中纪委监察部的《研究与动态》专门刊登了文章介绍我局的经验做法;二是积极开拓资产拍卖的价格服务领域,对我市优质小汽车号牌拍卖底价进行的价格认证。

我市启用价格执法专用车

 最近,我市物价局启用价格执法专用车,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为支持粤北山区的价格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价格执法的工作力度,经省政府批准和省物价局的努力,给我市10县(市、区)及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共配备了11台本田奥得赛价格执法专用车,价值280多万元。

近年来,我市物价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年”活动,依法治价管费,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有力地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成绩斐然。特别是2008年,按照省物价局的工作部署,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4件,经济制裁总金额379.06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332.1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586万元,罚款0.35万元。有效化解了价费矛盾,确保了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了群众的权益。市物价局、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分别被省物价局和市委、市政府授予抗冰救灾先进集体。

省物价局要求我市物价系统以启用价格执法专用车为契机,按照省物价局的工作部署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来开展工作,充分运用价格政策,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社会稳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06     200933

▲市区管道燃气3月起降价

▲民办中小学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我市大幅度提高2009年稻谷收购价格

市区管道燃气3月起降价

 根据国际石油价格下降和采购成本降低等因素,为减轻用户负担,市物价局决定从200931日起降低市区(不含曲江区,下同)管道燃气价格,居民用户价格由每立方米5.98元下调到5.60元,下降38分,降幅达6.35%

具体规定为:市区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价格由现行5.98/立方米调整为5.60/立方米,工商业用户价格按居民用户价格上浮不超过20%的幅度由韶关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从200931日起执行(即从200941日抄见表量执行)。

此外,市区管道燃气掺混比例仍按市政府批复(韶府复[2008]50号)的标准执行。

市物价局强调,今后还会根据国际油价、液化气和天然气的进货成本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如果国际油价走高,液化气和天然气进货成本加大,根据动态管理和保本微利的原则,管道燃气价格亦会随之调高;如果国际油价下跌,液化气价格有下调空间,则会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成本适当下调价格。无论是调高价格或降低价格,希望市民以平常心态对待和予以理解、支持。

 民办中小学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规定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民办中小学校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项目统一为学杂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通知》规定:民办中小学校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标准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学校近三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合理回报率制定。回报率暂试行:省一级学校不超过生均培养成本的8%,市一级学校不超过7%,县(区)一级学校不超过6%,一般学校不超过5%。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民办中小学校,应按省规定的范围和财政补贴标准对学生相应减收费用;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公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应按学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不得提前向学生预收学位费;学校自行组织学生入学考试,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考试费。

依照省的规定,市物价局强调:民办中小学校必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标准要通过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物价部门将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规定,对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的,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我市大幅度提高2009年稻谷收购价格

最近,市物价局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大幅度提高我市2009年稻谷收购价格。

具体规定为:2009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均在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13元,即分别由去年的每50公斤77元和79元提高到90元和92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6.8%16.5%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国家的粮食价格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增产增收,调动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07     200934

 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出台新的价格政策

 经市政府第十二届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同意,韶关市区(不含曲江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于200921日起(从200931日起抄见水量)实施。同时,取消现行每户每月5元的垃圾处理费收费项目。居民用户按每立方自来水0.35元征收,月用水量14立方以下者不增加负担。

新标准的具体规定为: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征收的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计入水费一并收缴。

1)居民用水0.35/立方米;工业用水0.40/立方米,其中以自来水为原料的工业用水0.05/立方米;行政事业(机关团体)用水0.19/立方米;经营服务(商业)用水0.53/立方米;农贸市场用水1.59/立方米;特殊行业用水0.80/立方米。(2)市区自备水源的单位、个人,其生活垃圾处理按其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依照20062007年平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109.03/吨,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3)对城市环卫、绿化、消防和取得民政部门核准的低保困难户实行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4)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从200921日起实施(即从200931日起抄见水量执行)。(5)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但不得高于市区的收费标准。

从新的收费标准看,尚未达到成本价。主要呈五个特点:一是征收方式改变。生活垃圾处理费从1998年开始上门征收,改变为现在随水量征收,只是收费方式改变,并不是新出台收费政策,可以杜绝不交费和收费腐败现象。二是增加征收总量。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年征收总额由2007年的57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1380万元左右,增幅达1.4倍,为“创卫”和提高城市品位提供资金保障。三是扩大征收面。由原45.6%扩大到现在95%以上,体现“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增强市民的环保消费观念和节约用水意识。四是居民收费标准基本持平。按目前每户居民每月平均用水量15.3立方米推算,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每立方米0.35元,则月平均交费为5.36元,比原每户每月5元增加0.36元,增幅7.2%。而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4立方米以下的居民用户,支出的费用比原收费标准少。五是对公益用水和低保困难户实行免缴政策。充分考虑和关注低收入群体利益,以体现政府对低保困难户的关注和关怀。充分发挥公用事业职能,对市区环卫、绿化、消防用水实行免缴政策,以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出台后,市物价局将密切关注政策的实施情况,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着力化解各种价费矛盾,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08     200935

市政府召开全市物价工作会议

34, 市政府召开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传达了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8年全市物价工作,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同时,受市政府委托,市物价局局长卢隆昇与各县(市、区)政府的负责同志签订了《韶关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责任书》。

邹永松副市长充分肯定了我市物价工作取得的成绩, 2008年全市物价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价格部门职能,依法治价管费,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营造和谐价格环境,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5.1%,低于全国5.9%和全省5.6%的涨幅,保持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一是利用价格政策成功化解出租车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实行路桥收费年票制,解决了多年未解决的南郊收费站等撤并问题;三是多次到国家和省争取电价政策,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等。

邹永松副市长强调,全市物价系统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运用价格杠杆,积极推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要灵活运用价格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扩内需保增长十项行动”措施,利用价格管理权限出台相关政策,为推进“双转移”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二要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积极配合省物价局推进电价综合改革,合理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政策实施力度。三要加强价格执法检查,开展各项价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持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四要加强民生价费管理,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使更多的企业和群众得到实惠,同时抓好我市医药价格管理体制试点改革工作。同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充分认识抓好价格工作的重性,务必高度重视物价部门的建设,尤其要在机构建设、公务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市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发挥联动作用,配合物价部门做好价格工作。

    市领导罗祥益、邹永松、谭章明等出席了会议。各县(市、区)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县(市、区)长、物价局局长,市直和中省驻韶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第09期 2009年4月8日
 

去年我市物价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去年以来,我市物价工作得到省物价局肯定,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在今年3月30日召开的全省价格成本工作会议上,我市价格成本工作获得省物价局的肯定,我局作了题为《充分发挥成本职能作用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经验交流发言。近年来,在省物价局特别是价格成本调查队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我局价格成本调查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省物价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成本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定价批费服务,成效显著。我市价格成本调查队2002—2006年连续5年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优秀集体”称号,2008年再次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优秀集体”称号。
     ——在今年3月26日召开的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获得省物价局的肯定,我局作了题为《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灾情 切实稳定市场价格》的经验介绍。去年,市价格检查局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4件,经济制裁总金额379.06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332.1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586万元,罚款0.35万元,较好地化解价费矛盾,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去年春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确保市场商品供应和稳定市场物价的精神,果断启动价格应急干预预案,对市辖59家企业和京珠北沿线旅业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加大对雨雪冰冻和春运期间韶关市场价格的检查监督力度,全市共组织17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3000多人次,检查单位和商铺2300多间次,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京珠北、坪乳等出省公路沿线滞留乘客的切身利益,确保了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市物价局、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分别被省物价局和市委市政府授予抗冰救灾先进集体。
    ——在今年1月8日召开的全省价格认证工作会议上,我市价格认证工作获得省物价局的肯定,我局作了题为《规范管理 开拓创新 不断开创价格认证工作的新局面》的经验交流发言。去年,价格认证中心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业务总计6132宗,涉及金额4147.04万元。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第10期 2009年4月28日

我局将加强“五一”节假期
的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
 

    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市物价局将加强“五一”节假期的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
“五一”节假日期间,市物价局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粮油、肉禽蛋菜、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监测,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对措施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
    “五一”节假日期间,我市物价系统组成11个价格检查小组,对市场价格特别是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等开展专项检查,一旦发现越权定价、违反规定调整价格和擅自涨价等行为,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市物价局表示,“五一”节假日期间,将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诉,营造平静祥和的节日气氛,切实维护市民的价格权益。
我市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

    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粤价[2009]53号)的有关规定,从4月中旬至6月上旬,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对市直有关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年审。
    此次年审的范围是各行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发生的各类收费行为。重点审查收费单位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13项行为。
    市物价局强调,各县(市、区)要按照年审的要求,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全面进行年审;在年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切实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11     2009612

2009年蚕茧收购价格出台

 

日前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2009年桑蚕鲜茧政府指导价,市物价局要求我市经营企业严格执行。

2009年蚕茧收购基准价格(含税)具体是:中准级干壳量8.6克,上车茧率100%的鲜茧每50公斤900元;干壳量9.2克,上车茧率100%的鲜茧每50公斤1030元。经营企业可根据实际桑蚕购销情况在上下浮动10%20%幅度内,确定其具体收购价格。桑蚕鲜茧其他等级的具体收购价格,按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基准收购价格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制定的价格执行。

市物价局强调,对抬级抬价、以次充好、违反“按质论价”等扰乱价格秩序的行为,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处罚,以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蚕农的利益。

 

我市取消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取消13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价[2009]136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审核,我市应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11项,从今年61日起执行。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教练车、试车、实习车租用号牌费、出租车标志牌工本费;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科技成果登记费;艾滋病监测费;省级教学成果评审费;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安全认可证费;安全认可证费(特种设备制造用);安全主任资格证费;注册安全主任任职资格认定考试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认定考试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明工本费。

市物价局强调:收费问题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关系企业和群众利益,各有关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停止收取取消项目的费用,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同时缴回原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金融危机渡过难关,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发展。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12     2009年6月23日

 

 

——市物价局破解科学发展难题见成效

降低韶关至马坝客运票价实现同城同价

 

市物价局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积极利用价费政策破解群众反映韶关至马坝客运票价过高难题。从下月起韶关至马坝公路客运与市区公交实现同城同价,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经市政府同意在不改变目前韶关至马坝公路客运经营模式的前提下,市物价局与有关部门协商,从200971日起,适当降低韶关至马坝公路客运票价,参照韶关至韶钢公共汽车的票价标准,不分季节一律执行3/.次的标准,并实行分段计费。

目前经营韶关至马坝客运班线的2家企业,从20085月份起共投入30辆客车运营该线路,并取得该线路的经营权(200611日至20111231日)。市物价局核定韶关至马坝客运票价最高限价为每人.5元,目前按每人.4元计收。为早日实现公交同城同价,曲江区政府要求取消韶关至马坝公路客运普通客车并设立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并得到有关市人大代表的响应,而韶关《百姓生活》和《民声热线》亦积极反映市民的呼声,建议政府早日开通韶关至马坝的公交路线,其要求迫在眉睫。

市物价局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为政府分忧,积极运用价格政策破解价格难题,让价格政策惠及广大百姓。今年415日,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卢隆率调研组就群众反映该线路客运票价过高问题到曲江区进行调研,其后多次率队深入曲江区基层进行调研。鉴于韶关至马坝公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尚未到期等实际情况,为了妥善解决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市物价局于615日邀请市交通局、韶运集团和市汽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就降低韶关至马坝公路客运票价召开协调会,得到与会部门和企业的理解与支持,企业表示以大局为重让利于民,认同在经营机制不变的情况下,先行降低价格,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为政府排忧解难,适当降低票价并与公交同价是化解价格矛盾、积极灵活运用价费政策的好办法。

目前暂不开通韶关至马坝公交线路,主要是该线路的公路客运班线经营期尚未到期,如果提前中止合同,要承担毁约的经济责任。相关部门表示,待经营期满后将作出新的举措。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13     2009625

学习借鉴湛江医改试点工作经验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借鉴价格工作先进经验,破解当前价格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619日,市物价局副局长、市医改试点办公室主任何国开带领相关人员到湛江学习医改试点工作经验,并和湛江市物价局麦马佑、许燕华、陈建强等领导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湛江市物价局对韶关考察工作组的到访作了精心的准备,学习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湛江的医改试点工作行动快,去年底,就起草了试点工作方案,先后两次召开征求意见会,积极向主管市长汇报,抓好工作落实。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于今年68日正式启动,试点医院是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湛江市第二中医院两家市级三级甲等医院。湛江市这次医改试点的主要做法:将医院药品加成的15%分阶段完成,今年先降低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率5%,拟提高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4%进行补偿,差价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今年市财政补贴50万元)解决。湛江市的医改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我市考察工作组在学习结束时表示,湛江市对医改工作相当重视,谋划早,行动快,措施得力,医改试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要把湛江的先进经验带回韶关好好消化,取长补短,切实制订好我市医改试点工作方案。

湛江和韶关作为省医药价格改革的试点市,要加强联系,多作交流,共同为医药价格改革探路。同时,还对湛江市的甘蔗收购价格的管理和价格综合服务窗口服务等工作进行了调研。

 

我市的省级产业转移园企业可免缴11项收费

 

为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省级产业转移园企业免缴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151)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审核,我市的省级产业转移园企业可免缴11项收费,从20096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免缴的收费项目包括: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常住人口治安联防费,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治安联防费,劳动年审证照费,劳动合同文本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本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不涉及经济赔偿案件的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涉及经济赔偿案件的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绿化费共11项收费。

市物价局强调:根据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省级产业转移园内企业应缴交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省规定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低限标准收费;省级产业转移园内凡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或省物价局批准,且没有到当地物价部门领取《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强制性培训收费)的各类强制性培训收费一律不得收取。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14     2009年7月18日

市区公交车8月起实行新票价

 经市政府十二届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和市人大常委会同意,韶关市区公共汽车票价将作适度调整,调整后的市区公共汽车票价从200981日起执行。

市区公交车票价十四年未变

韶关市区公共汽车票价1元/人·次的起步价是1995年实行无人售票制度时制定的,至今已实行了14年,长期低于同类地市的1.502.00元的票价水平。油价、保险等运营成本不断上升,致使公交公司近年来一直亏损经营。经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韶关市公共汽车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062007年连续两年亏损。

按照《韶关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规定:建立规范的城市公共客运票价定价机制和调整机制,我局根据有关政策法规,按程序举行听证会。

市区公交车新票价标准

我局在拟定市区公交票价时,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科学合理制定调价方案。市区公交车新票价标准如下:

单程里程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线路票价,非空调车1.5/人·次,空调车2.0/人·次。

单程里程超过20公里的线路票价,非空调车2.5/人·次,空调车3.0/人·次。

今后更新或新开通的公交线路,其票价标准参照上述原则执行。办理IC卡统一按票价标准实行9折优惠。继续执行政府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团体乘坐市区公共汽车的票价优惠政策。

新票价有升有降

目前韶关市区(不含曲江区)有29条公共汽车线路。执行新的票价标准后,有6条线路票价保持不变,其它线路票价有升有降。调整后仍为低票价水平,与本省同类地区的票价标准基本持平。

票价标准调高的有16条线路:其中由1.00元提高到1.50元有12条线路(非空调车);由1.50元提高到2.00元有3条线路(空调车);由1.00元提高到2.00元有1条线路(空调车)。

票价标准降低的有7条线路:有5条线的票价均由2.00元降为1.50元,降幅达25%。它们是:启明北路→甘棠,中山公园→坝厂,火车站→湾头,火车站→糖寮,中山公园→雄鹰水泥厂(山子背)等;有火车站→陈江、火车站→韶关监狱2条线的票价均由3.00元降为1.50元,降幅达50%。

票价标准保持不变的有6条线路。其中韶关火车站→韶钢的3031路空调车票价保持不变。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15     2009年7月27日

深入基层调研,提供优质服务

——着力提高坪B电厂#3机组上网电价

   为了充分利用价格政策,服务于韶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市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部门挂点联系市重点监测企业制度的通知》(韶市办联[2008]55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韶府[2009]32号)文件精神,着力化解和有效解决坪B电厂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亏损问题。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到坪B电厂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首先根据企业的运营情况,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我局于200918日向省物价局上送《关于要求调高韶关坪石发电B#3机组上网电价的的请示》(韶市价[2009]1号),要求调高坪B#3机组的上网电价。

其次根据坪B电厂今年上半年亏损的实际情况,我局于2009522日再次向省物价局提出《关于要求调高韶关坪石发电B电厂#3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韶市价[2009]39号),要求按韶关发电厂现运行的#10#11机组平均电价水平执行。

三是今年5月下旬,局长卢隆邀请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李群智处长一行到坪B电厂进行调研,听取了企业经济运营和价格等有关情况,争取得到省物价部门的大力支持。

为应对国际以及国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积极化解金融危机的要求,充分运用价格政策,继续跟踪落实坪B电厂#3机组的上网电价,为韶关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16     2009年7月28日

 

落实电价政策  帮助走出困境

——物价部门落实挂点联系工业企业情况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市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部门挂点联系市重点监测企业制度的通知》(韶市办联[2008]55号)和《关于调整市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部门挂点联系工业企业安排的通知》(韶市办联[2009]21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韶府[2009]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的挂点联系企业在原“韶关市坪石发电有限公司B厂”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健行集团”,指定一名业务副局长为挂点联系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掌握和了解联系2家企业的运营情况。2009721日,局领导带领价格管理科、乐昌市物价局等人员前往2家联系企业进行了调研。

一、坪石发电有限公司B

B电厂第三期2×30万千瓦机组,总投资27.60亿元,预计9月份可上网发电试运行。为了及早申请和核准上网电价,在座谈会中,企业根据目前运营情况,需要落实和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继续落实坪B电厂#3机组的上网电价。今年16月,发电量45023万千瓦时、企业亏损401.4万元,要求适度提高上网电价以化解燃煤价格上涨以及发电不正常的压力。二是要求物价部门尽快落实第三期2×30万千瓦机组上网电价,制定价格时做到公平、公正,上网理想价格在火电标杆电价之上。我局将根据价格政策和管理权限,认真测算企业的建设发电成本,拟出和完善上网电价方案报省物价局审定后,再报国家发改委审批。三是抓紧落实坪B电厂#3机组脱硫上网电价,力争该厂的脱硫电价在取得国家或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试运行168小时后执行。

二、中健行集团

中健行集团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以生产保健品为主的民营企业,总投资达8000多万元。主要有“蒿珍牌”松珍胶囊系列产品,副产品为饲料添加剂等。经过座谈了解,目前企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市场开拓和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

(一)企业设备利用率较低。以该企业的“蒿珍牌”松珍胶囊生产能力来说,年产值理应达20亿元,而去年只有该集团实现销售产值约1亿元,设备利用率较低。

(二)市场销售网络不畅顺。目前该集团开拓的销售市场只有广东、山东、北京以及韶关等网点。为打开销售市场,该集团拟在8月份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招商会,以扩大产品影响力和新开拓销售市场网络。

该集团的生产和销售状况与去年基本持平。企业今年除重点开拓市场销售网点外,还着重与旅游宣传挂钩,力争通过旅游宣传企业的产品和品牌,以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17     200983

 我市召开物价局长座谈会

 731日,全市物价局长座谈会在曲江区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黄华华关于价格工作重要讲话和723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并参观曲江区价格服务进万家示范点,确定下半年价格管理和服务的重点。

今年下半年,全市物价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626日汪洋书记在会见价格杠杆与珠三角发展高端研讨会专家和723日省长黄华华在省物价局调研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价格改革,自觉争当服务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韶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点实施清费减负行动,在取消和停收9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基础上,落实市政府批转韶关市实行企业缴费卡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和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的寒冬;推进环境价格改革,加大污水处理费改革力度;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整治医药、教育等价格收费秩序,努力解决突出的民生价格问题;扎实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以服务促管理;大力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预防和制止乱收费行为,确保各项价格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市价格协会召开会员大会

 731日,市价格协会召开会员大会,总结7年来价协工作情况,并顺利换届和确定今后价协工作任务。副市长邹永松到会作讲话,省价协副会长文武汉出席会议并致贺辞。

市价格协会成立于2002年,至今拥有成员单位55个。期间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为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提供价格服务,成效明显。2008年被中国价格协会授予“全国价格协会系统先进单位”。

副市长邹永松强调:为进一步做好价格协会工作,一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价格协会的参谋、咨询、协调、助手的功能作用。要主动为政府为企业价格决策出谋献策;耐心解答经营者、消费者价格疑难问题;努力解决价格纠纷,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让价格政策家喻户晓;以及当好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助手。二要努力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价格协会在价格管理中的作用。要加强协会与会员、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努力拓展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服务的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三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开创价格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18     200985

 我市实行企业缴费卡制度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实现“三促进一保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行政事业和经营单位涉企收费行为,不断增强价费透明度,优化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冲击,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实行企业缴费卡制度。

实行企业缴费卡制度主要是指:将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执行单位等列入企业缴费IC卡目录。先在粤北工业开发区和莞韶产业转移园开展试点,试点结束后,进行认真的总结完善和全面铺开,向全市生产性企业发放企业缴费卡。收费单位必须提供读卡器服务,IC卡内要注明经物价部门认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否则,企业可拒绝缴纳IC卡以外的费用。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批转韶关市实行企业缴费卡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涉企收费单位对同类企业实行统一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涉企收费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无政策依据的收费一律取消;各种收费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缓则缓,收费项目一律按低限收费;实行企业缴费卡所需工作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解决,不得向企业收取,不得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企业缴费卡制度的实行,将有效防止涉企收费单位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杜绝任意扩大收费范围或不按规定使用财政或税务票据的行为,从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韶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企业缴费卡制度实行后,市政府将组织物价、监察、财政等部门人员,将对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落实涉企收费缴费IC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涉企收费单位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今后,市政府还将组织相关单位对企业缴费IC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19     2009819

 我市物价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汪洋黄华华

对价格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819日,市物价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了汪洋书记在会见出席“价格杠杆与珠三角改革发展高端研讨会”专家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观看了黄华华省长在省物价局调研时的录像。

626日,汪洋书记会见出席“价格杠杆与珠三角改革发展高端研讨会”专家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汪洋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价格工作取得的成效,明确指出价格改革仍然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深刻阐述了价格改革面临新一轮闯关的新形势,殷切期望价格改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统筹兼顾,用勇气和智慧破解难题,自觉争当服务全省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723日,黄华华省长率省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人事厅、建设厅、交通厅、环保局、法制办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省物价局,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如何进一步做好下半年价格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问题进行调研,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参加了调研。黄华华省长在讲话中指出,价格工作无论对科学调控、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是对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价格工作的领导,强调在机构改革中保持物价机构的基本稳定。

我局干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汪洋书记和黄华华省长的重要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做好当前价格工作,深化价格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把学习贯彻汪洋书记和黄华华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自觉用以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局党局书记、局长卢隆结合实际,提出三点贯彻意见:一是要全面准确领会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对物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并学以致用。二是抓紧推进当前工作,重点要落实好企业缴费卡制度和污水处理费改革工作。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韶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     20     2009827

 ▲省物价局莅韶宣讲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重要讲话精神

▲省级产业转移园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优惠政策

 省物价局莅韶宣讲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

重要讲话精神

 826日,省物价局副局长马云一行莅韶宣讲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就物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市政府副市长邹永松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市物价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宣讲大会。

626日,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会见出席“价格杠杆与珠三角改革发展高端研讨会”的专家学者时,就坚持解放思想推进新时期价格改革作了重要讲话。723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省物价局调研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作了重要讲话。

为了更好地帮助我市物价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和领会好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重要讲话精神,省物价局副局长马云作了题为《价格改革的行动纲领  价格改革的重要指针》的宣讲报告。报告对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重要讲话精神作了深入、系统的阐述和辅导,同时,就如何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价格改革;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价格工作职能作用;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努力构建普惠型的民生价格政策;四是坚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价格问题;五是坚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夯实价格工作基础,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邹永松副市长强调并提出要求:全市物价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要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解放思想,争当服务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二要以讲话精神为动力,坚定决心与信心,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不断开拓价格工作新局面;三要以讲话精神为指导,加强物价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推进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服务韶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省物价局还就贯彻落实全省物价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开展污水处理费改革、价格服务进万家、打造价格话语权、物业服务收费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等工作情况听取了市物价局的情况汇报,并与各县(市、区)物价局长进行了座谈。

省级产业转移园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

实行优惠政策

按省物价局《关于对省级产业转移园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从200981日起至2014531日止,我市辖区内所有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园区和农业示范园区的企业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减半征收(上限收费标准减半)优惠政策。

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收费;2)防雷检测收费;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4)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5)语音(音频)电路租用收费;6)数字数据电路(DDN)租用收费;7)数字电路租用收费;8)帧中继业务租用收费。

《通知》强调:省级产业转移园内企业应缴交的其它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收费标准省规定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费。收费单位应在营业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标准和服务内容,供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也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