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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格 信 息
广东省韶关市物价局 第10期 2005年10月31日
本期要目
普通高考考试费标准上调
物价部门加强商业广告明码标价管理
我市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市物价局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普通高考考试费标准上调
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从本月起,普通高考考试费的收费标准由每生每科20元调为每生每科25元,研究生、插班生考试费参照执行。
市物价局强调,收费标准调整后,有关收费单位须到当地物价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委托银行代收,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物价部门加强商业广告明码标价管理
为规范商业广告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物价局日前就商业广告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
《通知》规定,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印刷品、霓虹灯、互联网等媒介或者形式,设置、派发、刊播、张贴的商业广告,其价格标示必须严格执行《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提供真实的价格信息,按规定标示价格及相关情况,不得使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形式;凡广告主在其商业广告中所涉及的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标示,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明码标价等规定;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应当加强对商业广告中价格标示是否符合有关明码标价等规定的审查,对违反规定的,不得设置、派发、刊播、张贴。
依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市物价局将结合当前打击价格欺诈专项活动,加强对商业广告明码标价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我市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10月9日,市物价局、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六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决定从10月12日至11月25日,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是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新闻出版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开展的,旨在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
检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包括下属单位)等。检查的时限是2004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各级各类学校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行为。其中: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检查有无违反规定收取学生住宿费、教材资料费、军训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等问题;公办高中重点检查招收“择校生”有无执行“三限”政策,以及是否在“三限”政策以外另行招收民办生、计划外学生、自费生,并高额收取费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重点检查有无违反规定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一费制”以外的强制性代收费、以民办公助(私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从中收取高额费用等问题。以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无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或违反规定向学校收费、摊派费用、通过学校搭车收费等行为。
为配合此次专项检查,有关部门还公布了投诉电话(市政府纠风办8884557,市教育局8778745,市物价局12358),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乱收费行为,可拨打电话投诉举报。
市物价局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10月31日,市物价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全文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
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卢隆升同志在传达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物价工作的实际,提出了三方面的意见:一是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物价部门要增强治价管费、监督检查、优质服务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三是努力完成好全年的物价工作任务,确保将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包括:依法治价管费,重点管住政府定价项目,重点理顺有关电价,继续控制瓶装液化气价格;第四季度原则上不出台政府定价的涨价项目,以减轻物价上涨的压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教育收费、医疗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拓宽征收范围、渠道,增加基金数量,增强政府调控物价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推进价费进社区民心工程,运用公示牌或电子触摸屏的形式,将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价费项目、标准在社区进行公示,提高价费透明度,维护百姓利益。做好14个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服务;坚持对658种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实施监测,为宏观调控和价格调控提供依据。以及进一步做好价格认证、干部培训、物价宣传等工作。
广东省韶关市物价局 第3期
2005年4月14日
本 期 要 目
全省“三农”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现场会在曲江召开
市物价局采取五项措施稳定农资价格
翁源县治理涉农收费成效显著
翁源县设立价格监测中心
全省“三农”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现场会在曲江召开
本月7日、8日,全省“三农”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现场会在曲江召开。省物价局局长陈小川、副局长马壮昌,全省地级市物价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市领导覃卫东、徐建华、朱金雄看望了与会代表并表示欢迎。
会上,茂名市、兴宁市、曲江区物价局介绍了创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试点的做法。随后,与会代表到曲江区大塘镇“三农”价格信息站和以该信息站作桥梁引入的项目——塘口蔬菜基地进行了参观,听取了有关人员的介绍。据介绍,去年,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有关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确定曲江区作为全省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的试点之一。该区物价部门经多方努力,成功创建“曲江区物价局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站平台”,开通“农村价格信息服务热线电话”,在大塘等镇农贸集市和村委会设立“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布栏”,及时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并向农民提供各种价格咨询。特别是去年8月,深圳某蔬菜营运商从网上获悉大塘镇发展蔬菜生产的情况,随即向区物价局了解有关情况;区物价局抓住信息商机,与大塘镇联系;大塘镇领导极其重视,邀请外商到大塘参观该镇投资环境,在外商为期二天的考察洽谈中,成功引进外资在塘口村委投资3000万元、建设塘口种植2000亩蔬菜生产加工项目。目前,已种植650亩蔬菜,预计农民人均收入增加200多元。该镇领导高兴地说:区物价部门开展‘三农’价格信息服务,为我镇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功不可没。
市物价局采取措施稳定春耕期间化肥等农资价格
目前,已开始进入春耕季节,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需求将大幅增加,稳定农资价格,不仅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而且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此,市物价局最近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农民利益。一是控制源头。对化肥出厂环节价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以及价外加价、价外收费等变相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二是管住流通。采取巡查、回访、提醒、告诫等多种方式,对化肥流通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流通环节带倾向性、苗头性的价格问题。三是受理投诉。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对农资乱涨价的投诉。四是从严处罚。对查出来的农资乱涨价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行为,将公开曝光。五是要求生产经营者进行价格自律,并确保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共同平抑农资市场价格。
翁源县治理涉农收费见成效
“党的惠农政策好。要不,我下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钱”。日前,江尾村种粮大户廖荣添满怀喜悦对省、市、县涉农收费联合检查组如是说。
为了解治理涉农收费的有关情况,联合检查组于3月30日至4月1日冒雨前往江尾村等地,走访了部分种粮、养鱼专业户和正在建房的农户。据介绍,廖荣添承包了65亩稻田,年纯收入5万多元。他高兴地说:“农业税不收了,种一亩水稻,政府还给20元的奖励,很到位;去年卖稻谷5万公斤,每50公斤80元,当场兑现现金,没有打白条现象;加工大米销售5000公斤,卖到好价钱;村里也不敢乱摊派乱收费”。
据悉,为整治涉农收费减轻农民负担,该县各级政府均成立了专门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全县7个镇、18个县直涉农收费单位分别与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155个村委会、95个站、办、所也与镇政府、县主管部门相应签订了责任书;并配备农民负担监督员128人,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同时,近年来每年都由人大、政府、纪检监察、物价、财政、减负办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涉及农民负担的价费热点问题,不断规范涉农收费行为。以及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专线倾听社情民意,及时处理农民的价格投诉,打击乱收费行为。此外,该县还全面实施了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全县制作公示牌611块,其中镇18块、部门437块、村156块,从而在全县建立起县、镇、村三级收费公示网络,使各类涉农收费规定深入人心和将收费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有效地预防涉农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对于目前良好的价费环境,被访农户均感到满意。他们反映说:在税费改革和县有关部门积极治理涉农收费后,要交的各类规费减少了,真真正正享受到实惠,感到党和政府是真正重视农民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正如种粮大户廖荣添所说:“现在没有乱七八糟的费用,我十分安心种田。像这样的好日子,我感到很安乐啦”。
翁源县设立价格监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翁源县编委最近正式发文同意设立县价格监测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核拨。其主要任务是从事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和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
(编写:罗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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