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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物价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韶市价[2008]19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受连日雨雪和凝冻气候影响,京珠北高速、坪乳公路出现严重阻塞,旅客滞留现象严重。由于恶劣的天气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春运工作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势必对春运期间和抗寒救灾物资的供应和市场价格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出行旅客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稳定春运和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春运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抓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价格事件,稳定正常的价格秩序。
二、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原来价格检查和监管的基础上,加大对京珠北、坪乳公路等沿线滞留春运旅客较多的路段的抗寒救灾物资、食品、成品油、溶雪工业盐、药品等市场价格监管力度,要严肃查处以降温、降雨、下雪天气为借口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照价格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情况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三、加大对春运票价及相关收费执行情况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本辖区的车站及各客运票务代售点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倒卖高价票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春运票价政策监管高压态势;严格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查处群众投诉案件。
四、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春运的价格政策。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为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及时清理针对农产品批发环节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项目,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一律减半征收。对春运期间各项减轻公路客运企业负担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减免措施落实到位。
五、密切监测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变动情况。除正常生活必需品的商品价格监测外,还需对经省物价局同意列入的“韶关市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重要商品调价备案企业”的备案商品价格实行一天一报制度,结合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要求,及时掌握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情况。
六、正确引导群众心理预期。及时发布春运价格信息,坚持正面宣传,防止对价格进行不实报道和炒作,引导居民正常的消费心理预期。
各县(市、区)物价部门每天将市场检查和巡查等情况用书面传真至市物价局综合法制科(急事急报,自动传真电话:8883470)。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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